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在院长及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人事管理,制订医院人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医院科室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负责科室岗位设置,制订各类人员定编定岗方案。
三、负责人员调入(出)、招聘、录用、辞职、辞退及院内工作岗位调整等人事调配工作。
四、负责人才培养、引进、使用。
五、负责职工在职学历教育。
六、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考试、评审和聘任。
七、负责泰山学者、突出贡献专家等各类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的推选。
八、负责办理出国政审和备案手续;负责留学人员选拔和管理;负责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的组织。
九、负责干部的培训、考察、选拔、考核和任免,以及职工的考核、鉴定和奖惩。
十、负责全院人员的工资调整,负责核发各类津、补贴,负责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登记及费用缴纳工作。
十一、负责职工退休、离职手续的办理及待遇的核定和发放。
十二、负责考勤,定期不定期地会同有关科室检查劳动纪律。
十三、负责各类请销假管理。
十四、负责人事档案、报表统计工作。
十五、负责提供职工情况证明材料。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职工丧葬事宜、遗属抚恤工作。
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