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部职责
一、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结合医疗工作实际,拟定工作计划,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完成总结评价。
二、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和评价检查办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督促、检查全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做好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五、对各类医疗技术操作准入,资质审核。组织完成每年度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阶段检查及评审,推进医疗水平的提高。
六、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的讨论、重大手术审批、院内及外出会诊安排及医疗工作(包含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日常督导检查等。
七、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对医疗投诉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
八、组织对医疗、医技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定期考核、“三基三严”等项目培训、考核,做好资料的整理、保存和存档。
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做好全院执业医师的注册、处方权、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医疗、医技进修人员的管理,审核办理来院及外出进修等有关手续。
十一、负责医疗、医技业务人员外出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审批、登记和管理。
十二、负责各医疗、医技院内专业委员会和省直挂靠中心的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和临时性院外抢救、医疗等任务。
十四、加强对病案科、统计室、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医疗安全办公室等医疗部所属科室的管理工作。
十五、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的供应管理工作使用情况。
十六、完成上级部门及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在医疗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职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和法规。
三、协助完善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技术指导性文件。
四、每年定期组织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五、定期组织召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会议及感染性疾病病例讨论会。
六、每月抽检部分科室病历,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点评,并做好登记。
七、每月汇总业务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使用率等临床应用监测指标,完成反馈、复核及公示工作。
八、加强对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专档管理,每月收集科室相关信息,进行分析汇总。
九、组织多部门临床督导、协助整改。
十、按时完成直接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在分管院领导及医疗部领导下,具体负责医疗安全工作管理及对外协调工作。
二、受理患方直接投诉,接受各科室医疗纠纷预警、通报。根据医疗纠纷预警等级,及时通报所涉及科室的相关人员、科主任及医院相关领导。
三、对一般医疗纠纷,与所涉及科室的科主任及相关人员进行事实调查、证据保全、说服解释、制定并执行解决方案。
四、对重大医疗纠纷,会同相关科室主任,组织召开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确定医院立场、拟定解决方案,制定医患协议文本。
五、对已经进入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诉讼程序的医疗纠纷,负责组织、协调医院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的工作,负责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学会、人民法院的联络,依法组织有关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
六、负责定期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并将结果及改进措施反馈院领导和各临床科室。
七、负责处理由医院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事宜,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过错程度,向医院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
八、制定并落实医院各级医师相关法律、法规及防范医疗纠纷措施的培训计划。
九、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勤政,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医德医风的相关要求。
十、完成上级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病案科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并落实病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保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三、负责病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供应、对外复印、分类编码、质量监控、索引登记、存储等。严格遵守病案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1.严格遵守病案归档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等。
2.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病人隐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随意借阅病案。
3.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4.各种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编码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师联系,保证编码准确,减少误差。
5.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6.住院病案要长期保存。应保持病案库房清洁、病案排放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四、依法收集医疗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提供各种病案信息。
五、负责审核病案中的各种病历纸张是否符合医院要求。
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