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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职责

一、协助院党委全面深化从严治党。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一)在干部管理权限内,加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按程序做好问题线索处置。

(四)严把晋职晋级“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

(六)加强廉洁自律风险防控。

二、在院党委领导下,推进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按照监察法和相关法规、规章,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加强廉政教育,加强风险点防控。

(二)监督检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及行为规范情况。

(三)在职责权限内,按程序开展职务违法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处置。

三、不断完善廉洁自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四、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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