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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部职责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完成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根据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三、监督、检查医院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医院做好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资产相关发票及原始凭证的审核、账务处理工作。

六、负责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的审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资产月报及年报工作。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说明清楚,报告及时。

八、配合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资产,对闲置资产进行调剂利用。

九、建立和完善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负责组织医院资产的统计与评价等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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