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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在医院党委及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人事管理,制订医院人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医院部门(科室)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负责科室岗位设置,制订各类人员定编定岗方案。

三、负责人员调入(出)、招聘、录用、辞职、辞退及院内工作岗位调整等人事调配工作。

四、负责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工作。

五、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及聘任。

六、负责泰山学者、突出贡献专家等各类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的推选。

七、负责办理出国政审和备案手续。

八、负责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考核和培训,以及职工的考核、鉴定、培训和奖惩。

九、负责职工工资福利,做好职工的劳动保障(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和各类保险等工作。

十、做好职工延退、退(离)休、返聘等手续办理及待遇核定和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档案及员工技术档案建立、材料归档等工作。

十三、做好法人年检工作、各类报表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提供职工情况证明材料。

十五、负责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做好职工的各类考核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职工丧葬事宜、遗属抚恤工作。

十七、根据有关通知及规定办理全院残疾职工的相关统计及待遇发放工作。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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